信網4月23日訊 2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濟寧監管分局發布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涉及青島嘉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濟寧分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
濟金罰決字〔2025〕9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青島嘉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濟寧分公司因未按規定制作客戶告知書、編制虛假業務資料、未開立獨立的傭金收取賬戶、未按規定開展從業人員培訓的違法違規行為,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濟寧監管分局處以警告并罰款11.2萬元。
濟金罰決字〔2025〕10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李宣戰(時任青島嘉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濟寧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因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濟寧監管分局處以警告并罰款2.2萬元。(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