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唐寧)花甲年紀的山東老漢蒙某,原本是山東齊魯石化公司的退休職工,編造自己是中紀委返聘辦案的副部級巡視員,以幫其親戚調動工作為由,騙取事主路某75萬元。
今天上午,因涉嫌詐騙罪,蒙某在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受審。
現年66歲的蒙某退休多年,高中文化程度,戶籍所在地為山東淄博。2015年1月11日被朝陽警方刑拘,同年2月15日被逮捕。
據朝陽檢方指控,2014年7月至12月期間,蒙某在朝陽區勁松等地,冒充中紀委工作人員,以幫助辦理調動親戚工作為名,騙取59歲的北京籍男子路某75萬元。2015年1月10日,蒙某被抓獲歸案,贓款已損失。
檢方認為,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天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上午10時40分,身高一米八、頭發花白,戴著眼鏡的蒙某被法警帶進法庭,蒙某的女兒女婿到庭旁聽。蒙某的辯護人在獲得法庭允許的情況下告訴蒙某,他兒子因為公司有事,所以沒能來參加這次庭審時,蒙某帶著哽咽的聲音說了聲“謝謝”。
在法庭上,蒙某認罪。蒙某稱,自己只是一名群眾,1968年在濟南軍區后勤部當兵,1971年退伍,1971年開始在山東省齊魯石化公司參加工作,2002年退休。
蒙某在公安機關供述時,堅稱自己沒有編造中紀委的身份。
庭上,當公訴人訊問蒙某是否承認其編造了中紀委身份進行行騙時,蒙某說“我認罪,一共拿了他們95萬,后來退還了20萬元,剩余的75萬都投資到了自己的高科技項目上了,沒有錢還,他們報了警。”
記者了解到,高某在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說,2014年6月初跟朋友路某吃飯時,路某稱自己有個親戚想調到中紀委工作,問他有沒有辦法,高某當時說讓他想想。
一個月后,高某曾經想起兩年前吃飯時認識的朋友蒙某。高某說,當時認識蒙某時,蒙某說自己是某書畫院院長,當場還寫了毛筆字,所以對他沒有戒心。
高某說,后來蒙某說他被中紀委返聘到辦案組做副部級巡視員,“所以我當時問他是否可以幫忙調動工作,他同意了,并說要85萬元打點關系。”
高某說,“我將簡歷遞給他后,過了幾天他來電話告訴我說,中紀委沒有編制了,可以調到監察部,但需要加10萬塊錢,因為行政級別提高了。他承諾兩個月辦好,誰知之后他一直以領導出差、年末放假辦不了為由,一拖再拖,一直也沒辦成。所以我就跟路某找他要錢,并告訴他不辦了,他退還了20萬,然后就說沒錢了。無奈下,我們報了警。”
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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