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9日訊 2013年11月,市民鄭女士在孩子王CBD萬達店辦理了一張有效期一年的會員卡,當一年到期時該卡仍有大部分消費沒有使用,鄭女士辦理了兩個月的延期,延至2015年1月。但到1月份時,鄭女士仍然沒有花完這張卡上的金額,于是鄭女士想要再次辦理延期,而這一次,孩子王的工作人員稱必須充值兩百元才能辦理延期。由于店方從沒說明延期需要收費一事,鄭女士質疑孩子王行使霸王條款。
2013年11月,鄭女士在位于延吉路116號萬達廣場1樓的孩子王辦理了一張會員卡,該卡可以在孩子王消費10次。辦卡時,卡上注明了該卡的消費期限為一年。鄭女士說:“辦好卡后,我帶著孩子在那里玩過2次,還剩8次沒有消費。到14年11月時,孩子王打電話提醒我這張卡快要到期了,我就去店里辦理了延期,延期時間為兩個月,延至15年1月份。”第一次延期很順利就辦妥了。當1月份該會員卡再次到期時,卡上的金額還是沒有花完,于是,鄭女士想要再次辦理延期,而這一次事情有了變化。鄭女士說:“我來到孩子王要求再次辦理延期,這次,工作人員告訴我,必須充值200元才能辦理延期。”鄭女士稱,在會員卡的說明上并沒注明延期需繳費的條款,而在此之前,工作人員也從沒說過延期需要另外繳費,她感到這很不合理。
就此事,信報全媒體聯系了孩子王CBD萬達店客服人員,在了解情況后,該客服稱“充值完全由顧客自愿,我們不會強迫顧客消費”。隨后,信報全媒體又聯系到孩子王CBD萬達店娛樂區的主管神女士,關于此事神女士是這樣解釋的:“我們店的會員卡只能進行人工延期,延期時間為兩個月,并且在延期后會有一周的時間是不能用卡的。鄭女士的卡上剩余消費次數比較多,兩個月時間不一定能消費完,出于為顧客考慮的前提,我們的工作人員建議她可以充值200元續卡一年,這樣的話就沒有兩個月的期限,能夠合理安排來孩子王玩耍的時間。”
最后,在記者兩方溝通后事情得到了解決。孩子王方面表示會免費為鄭女士辦理延期,而鄭女士也對此結果感到滿意。 文 信報全媒體記者 陳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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