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圣誕節前包裹寄澳洲,郵局速遞延誤,要求理賠,可是流程走了11個月,一直沒消息。對于市民許先生向本報黨報熱線(82863300)反映的此事,10月31日,本報第6版以《去年圣誕禮物寄澳洲,郵局延誤了;如今圣誕節又快到了,理賠還沒影》為題,進行了調查報道。見報后,11月2日,郵局、EMS相關工作人員聯系本報,表示要為許先生重新辦理索賠。11月5日,本報以《流程走了快一年,理賠又回到起點》將此事報道后,許先生說:“希望郵局及EMS這次的承諾有個準頭兒。”可是又等了半個月,到11月17日,許先生這邊依舊沒有動靜。
記者聯系了中國郵政金家嶺支局。相關工作人員解釋:“11月4日,我們已經將許先生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包裹追蹤情況發送到市郵政局檔案處,再由檔案處轉寄給EMS。”可是11月17日記者聯系EMS時,相關工作人員卻說:“一直沒有收到市郵局檔案處寄來的掛號信。”金家嶺支局工作人員說:“之后,EMS說資料不全,又讓我們重新發送了一遍。”這樣,在11月18日中午,EMS工作人員反饋,“已經收到市郵局檔案處寄來的關于許先生索賠的掛號信。”
從1月份索賠到現在11個月了,最后到底該怎么賠償呢?
EMS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國際及臺港澳特快專遞(EMS)賠償標準,延誤退回50%的郵費。但考慮到許先生來回11個月要求理賠頗費周折,我們可以按照100%郵費賠償。許先生當時寄包裹花費400多元,相應得到400余元的賠償。”
對此,許先生并不滿意。“當初包裹延誤,對朋友承諾失信,心里過意不去,我給了朋友一定補償。之后從今年1月份開始索賠,一直說走流程,流程11個月走不完,問題到底出在哪里呢?金家嶺支局我去了8趟,最后就這樣草草了事嗎?”
可是EMS工作人員對此解釋說:“在第一次見報的11月5日之前,我們并沒有收到市郵局檔案處寄送的信件。這一段時間的延遲,責任不在我們,在郵局。現在郵局與EMS已經分成兩家。”金家嶺支局工作人員則說:“在1月份經手此事的前臺服務人員已經辭職,按照正常工作規范,許先生在第一次要求理賠時,信息 ‘應該’已經提交給了檔案處。”
對于以上說法,許先生非常憤怒:“郵政金家嶺支局這種說法非常不負責任,他們的員工辭職了,交接工作不力,卻讓消費者承擔后果,表明他們的內部管理水平有多么混亂!他們就是這樣視顧客為上帝的嗎?”
那么,這位工作人員是否將索賠信息交給檔案處了呢?當記者要求能否與市郵局檔案處聯系時,工作人員竟然回答:“沒有聯系方式”。
□青島日報/青報網記者 胡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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