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市棚戶區改造進展順利,市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但隨著形勢的變化,現行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已難以適應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的需要,特別是主城區就地或就近安置房源不足,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有所提高,對原有的危舊房改造辦法進行調整十分必要。近期,市政府出臺了《青島市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原來的危舊房補償辦法進行了調整,突出鼓勵異地房屋安置和貨幣補償。新《辦法》的出臺,將對平穩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切實改善居民居住條件起到積極推動作用,對加快調整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品質,促進老城區發展,有著深遠意義。
統一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辦法》明確了主城區棚戶區改造征收補償的適用范圍,延續了原主城區危舊房征收補償辦法的規定,市南區、市北區和李滄區等主城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適用本《辦法》。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和萊西市國有土地上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可參照《辦法》制定實施辦法。
征收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給予補償;被征收房屋面積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計算。再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后;仍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按照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50%支付房款。另外,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不再按照原規定補償危舊房居民的公攤面積差。
《辦法》將原危舊房補償辦法規定的補償危舊房居民公攤面積差,調整為補償公攤面積,調整后的補償標準與我市房屋征收條例規定的標準相一致。
補償方式可以自行選擇
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補償實行房屋補償和貨幣補償,由被征收人自行選擇補償方式。按照財政部、住建部和國開行關于棚戶區改造資金使用的有關要求,《辦法》規定,區政府應當從社會上選訂不少于應補償面積且與被征收房屋價值相當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選擇,進一步保障了被征收居民的選擇權。
調整獎勵措施,鼓勵貨幣補償和異地房屋補償。由原來危舊房的普惠獎勵,調整為鼓勵和引導居民選擇貨幣補償或異地房屋補償。其中,征收住宅房屋,在規定期限內,居民選擇異地房屋安置并簽訂協議的,給予每戶6萬元的獎勵;居民選擇貨幣補償的,給予貨幣補償金5%的獎勵,不足6萬元的按6萬元計算。在規定期限內搬遷騰房的,還給予每戶1萬元的速遷獎勵。
實行分戶評估一戶一價
《辦法》規定,房屋征收評估實行一戶一評。房屋征收評估機構以建設項目房屋征收公告發布時間為估價時點,參照鄰近、同類房地產銷售價格,結合被征收房屋的區域、樓層、朝向等因素,實行分戶評估,一戶一價。
明確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新辦法。征收非住宅房屋,區政府可實行貨幣補償,或選訂與貨幣補償金價款相當的非住宅房屋供被征收人選擇。其中,征收國有直管非住宅房屋的,經與被征收人和公房承租人協商同意后,可實行異地房屋補償或貨幣補償。
明確房屋征收補償糾紛的處理辦法。對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后,當事人不履行協議的,《辦法》規定,按照《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協議的,或者被征收房屋產權人不明的,由區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區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根據人民法院的裁定組織實施。(記者 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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