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點,60多歲的老高坐在百仕凱旋城的小廣場上納涼,秋風初起一陣寒意,老高的心越發煩躁不安。眼看著自己“高大上”的小區日漸凋敝,環境一天比一天臟亂差。老高心里不由一陣感慨,難道這小區就這樣沒人管了嗎?“服務不好就不交費”,“不交費就不退出”,這樣的小區“悲劇”每年都在上演 ,這一次倒霉輪到了老高頭上。城市信報/信網記者調查發現,小區物業服務監管的空白,相關部門沒有執法權的尷尬,這樣一旦業主和物業公司鬧起矛盾,大家只有無奈走上漫漫的打官司之路。
A 案例
收不齊物業費,物業不走了
“不少業主都還拖欠著物業費沒交,我這里都有賬本記錄,有好幾戶都是拖欠一兩年的物業費了,這錢要是收不上來,我肯定不走,其他的事一概免談。”近日,嶗山區百仕凱旋城居民和物業公司鬧僵了。物業公司聲稱自己這幾年都在提供物業服務,但是小區部分居民卻拖欠物業費,導致公司虧損,現在居民覺得物業服務不到位,想要“炒掉”該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難以接受。
可是小區的住戶卻不買這家“喊冤”物業公司的賬。居民抱怨小區物業公司太差勁,除了清理垃圾之外,什么服務也沒有;小區物業公司則堅持認為,不管服務好壞,只要提供服務就要原價收取物業費,少一分都不行。雙方這樣僵持不下,導致小區業主們雖然不滿意物業公司,但物業公司不收齊物業費就是不走;并且還是一如既往地提供“讓小區業主不滿意的”服務。
市民王女士告訴城市信報/信網記者,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13年前后,當時小區陸續有居民入住。“小區的物業公司從入住開始就一直在換,現在這個物業公司都不知道從哪里來的,也不是業委會選出來的,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現在小區大多數居民都覺得物業公司的服務不好。”據王女士介紹說,在她看來,正是由于物業公司的服務不過關,所以才導致現在這樣的局面。
“現在小區的物業費是一平方米一個月1.6元左右,這個價格我們居民都覺得很正常,可以接受,但是一看物業公司的服務,我們覺得這樣的價格也高了。而且我們撥打了市物業辦的電話,市物業辦說,這家物業公司的資質已經過期,沒了資質的物業公司,我們為什么還要交物業費呢?”王女士介紹說,“小區的電梯有兩年左右的時間沒有檢修過,這兩年還發生過兩三起居民被困在里面的事,最后還是消防隊來撬開了門。物業公司說有居民拖欠物業費,這不假,但我覺得主要原因還是在物業公司,小區居民沒有過分要求更多的服務,如果服務好一些,相信也不會趕物業公司走。”最后,即便是街道辦、城管、派出所等一起上陣進行協調,結果還是無功而返。
欠費不交,物業公司告業主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從市中院了解到,因為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鬧矛盾而走了打官司之路的案例不在少數,從2014年至今,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的官司就有30起左右,其中涉及最多的是關于物業費的問題 。比如,市中院今年6月19日就曾裁決過這樣一個案子:業主認為物業公司的服務不到位,所以拖欠物業費,隨后物業公司將業主告上了法庭。
案情并不復雜,位于李滄區的一家某物業公司訴稱,其曾是劉某所在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為小區居民提供物業服務至2013年10月17日,但劉某在此期間并沒有及時足額交納物業費用,在與劉某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所以才將劉某告上了法庭。
而劉某表示自己拖欠物業費也是有理由的:那就是物業公司的服務不到位。劉某聲稱,自己接收房屋的時候房屋就漏雨,聯系物業公司找開發商維修,可是很多年過去了,物業公司卻一直沒有給維修。而且據他所說,他所住的樓座旁邊就是一個垃圾站,一到夏天味道很重,導致他家都沒有辦法開窗戶。
更讓他覺得不滿的是,物業公司不給他充電費卡,致使他沒有辦法在小區居住。劉某家的對講門鈴一直不好使,劉某的車進不了小區。所以劉某表示,只要物業公司把劉某說的問題解決了,他才會交納物業服務費。于是雙方就這樣“杠上了”,最終打上了官司。該物業公司2014年將劉某告上了李滄區法院,法院判決劉某支付該物業公司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7日的物業費2782.40元及違約金1913元。劉某不服。于是今年1月30日又向青島市中院提起上訴,這一來二去,到6月19日二審判決,一場物業和業主糾紛的官司花費近一年時間。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了解到,像這樣居民和物業公司之間“鬧矛盾”的,還只是一個個例。隨著這幾年一批小區的建成和居民的陸續入住,小區居民和物業公司時不時就會發生矛盾。而在這些矛盾背后,不少人不禁會問,居民付出的物業費應該獲得哪些相對應的物業服務?物業服務是否有量化的標準?當居民和物業公司之間發生了矛盾時,相關部門如何執法?是否真就只能通過“遙遙無期”的官司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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