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24日訊 近日,青島國際商事法庭充分發揮“尚合”調解品牌作用,通過“調解優先、利益兼顧”柔性司法成功化解一起涉及我國與哈薩克斯坦企業的國際貨物運輸合同糾紛。雙方矛盾在法院調解下案結事了,為“一帶一路”沿線企業合作注入法治信心。
原告哈薩克斯坦企業委托案外人哈薩克斯坦某物流公司運輸貨物,后者轉委托被告青島某物流公司完成中國境內運輸。因哈薩克斯坦某物流公司失聯并拖欠運費,被告青島某物流公司依據與哈薩克斯坦某物流公司運輸合同的約定留置貨物,原告哈薩克斯坦企業以貨物所有權人身份起訴要求被告青島某物流公司返還貨物。
法官向雙方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留置權及合同相對性的規定,明確哈薩克斯坦企業作為實際貨主有權行使返還原物權利,同時青島物流公司有權主張運費,但可推動運輸合同繼續履行。法官提出“繼續運輸+費用支付”一攬子調解協議,既保障青島物流公司債權實現,又避免哈薩克斯坦企業因貨物滯留造成貿易違約。雙方最終達成協議:青島物流公司立即恢復運輸,將貨物安全送抵哈薩克斯坦企業指定目的地;哈薩克斯坦企業直接向青島物流公司支付運輸費用;雙方約定建立長期合作機制,未來優先通過協商解決爭議。調解書簽署后,青島物流公司當日啟動貨物運輸程序,實現“調解即履行”。
本案是青島國際商事法庭發揮“尚合”調解品牌作用,創新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的又一范例,通過調解繞過復雜跨國追償程序,降低企業維權成本。哈薩克斯坦企業代表感謝中國法院的高效調解,表示貨物如期交付保住其國際訂單,未來將深化與青島物流的直接合作。青島物流公司代表表示,調解既保障了其合法權益,更贏得客戶的長期信任,這是司法護航企業‘走出去’的真實寫照。青島國際商事法庭將持續打造“尚合”調解品牌,完善國際商事糾紛“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妥善、高效化解涉外商事糾紛,為青島市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精準的司法服務。(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大家愛看